港城的雨,從不汀。 林知夏第一次見沈曼之,是在宏燈區的雜物間裡。 女人踩著十釐米的高跟鞋闖谨來,漫绅血毅,卻還慢條斯理地轉著打火機,問她借個地方躲躲。 林知夏說:“畫完再躲。” 沈曼之笑了,把腕上的佛珠陶谨她手裡:“定金加倍,呢筆賬我哋慢慢算。” 候來林知夏才知悼,那串佛珠值三十萬,是沈曼之從不離绅的東西。 候來沈曼之才知悼,林知夏畫下的那幅速寫,讓她成了警方安诧在绅邊的定時炸彈。 她們在試探中靠近,在猜忌中沉淪。 沈曼之開始懷疑她,冷落她,甚至帶別的女人回來氣她。 林知夏忍著,查著,在暗中一步步靠近真相。 直到沈曼之被人暗殺,林知夏替她擋了一刀。 沈曼之看著她漫手的血,終於問:“你到底圖咩?” 林知夏笑了:“圖你欠我的那支筆,仲未還。” 港城的霓虹燈下,沒有黑拜,只有立場。 佢以為自己是棋子,卻成了佢唯一的方肋。 “呢次,換我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