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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王朝之謎(出書版) 全集最新列表 真宗,方臘,秦檜 全文免費閱讀

時間:2017-08-31 02:41 /軍事小說 / 編輯:喬薇
完結小說《大宋王朝之謎(出書版)》是楊師群傾心創作的一本無限流、三國、戰爭小說,主角方臘,王安石,真宗,內容主要講述:岳飛一案中“莫須有”罪名之典故,幾乎也可以說是家喻戶曉,老小皆知。但是人們清楚其準確酣義嗎?人們懷疑過...

大宋王朝之謎(出書版)

推薦指數:10分

小說篇幅:中長篇

更新時間:2018-03-13 10:45

《大宋王朝之謎(出書版)》線上閱讀

《大宋王朝之謎(出書版)》第15部分

岳飛一案中“莫須有”罪名之典故,幾乎也可以說是家喻戶曉,老小皆知。但是人們清楚其準確義嗎?人們懷疑過它的真買嗎?現在告你這故事中有幾個關鍵問題存在不解之迷,你會到驚訝瑪?不信的話,請讀下文。

《宋史·岳飛傳》載,當岳飛一案以謀反罪判定上報之際,大將韓世忠聽說岳飛子入獄蒙冤,且被判罪,心中很是不平,鼓起勇氣來到相府質問秦檜。秦檜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莫須有。”韓世忠憤憤地說:“‘莫須有’三字,何以天下!”

上述故事對於關心這段歷史的人們來說也早已耳熟能詳,其“莫須有”三字也逐漸成為冤獄的代名詞,如世稱岳飛冤獄為“三字獄”。然而仔推敲,秦檜的這句話實在有些不邏輯。“莫須有”歷來被解釋為“恐怕有”、“或許有”之類的“兩可之詞”,那麼,秦檜的話應這樣翻譯:“岳飛兒子岳雲給張憲的那封書信(指臣所誣岳雲有封要張憲幫助岳飛奪回兵權的信)雖不確實,但這事情或許有。”秦檜這樣回答質問,給人的印象就是說岳飛的罪名“也許有”,也許沒有,他不清楚。從秦檜要殺害岳飛的立場出發,他可能說出這種模稜兩可的話嗎?不管秦檜是此案的元兇還是幫兇,其要害岳飛的目的是一樣的,那就至少應該以肯定的語氣回答韓世忠的質問。所以這段話,令人頗生疑問。

清代學者俞正燮《癸巳存稿·嶽武穆獄論》中認為,秦檜的那句話應如此斷句:“其事莫,須有。”這裡的“莫”相當於世流行的語末助詞“嘛”,從語音上看,莫、嘛也是同音,它是考慮問題時的一種語句拖音,似乎詢問之意,實際上只是沒有義的語氣詞。而“須”字的用法,宋人常用作轉折連詞,相當於“卻”,如朱敦儒《調歌頭》中“中秋一月,只和舊青冥,都緣人意,須今夕別般明。”所以此句的翻譯應該是:“這件事情嘛,卻是有的。”是一個完全的肯定句式。同時,宋代也頗流行這種句式的使用,如王明清《揮麈錄》中,就有“當時議法論罪莫,須是宰相否”和“此事莫,皆不虛否”等句。總之,上至《左傳》、《論語》,下到宋人的說話習慣,都有這種結構的句子。俞正燮還指出,當韓世忠質問秦檜時,秦檜的度依然非常驕橫,反詰世忠:“其事莫……”略加遲疑而審度之,然自決言:“須有”。在拿不出證據的情況下,依然判定有罪。韓世忠不,故橫截其語,牽連為一句,說“莫須有三字,何以天下!”以詆秦檜之妄。

俞氏在斷秦檜面那句話時,在通釋其“莫”字為語未助詞“嘛”時,可謂不無理。但在解釋韓世忠那句反問時,就顯得不太令人信了。因為如果將“莫”,作為一句末的語氣助詞的話,它只是一個拖音,並無義,如何能將其橫截到句中來呢?

現代有學者認為,宋人語中多用“莫”字作“當”字解,如宋徽宗曾說:“北事之起,他人皆誤我,獨太師(指蔡京)首尾不是,今至此莫須問他否?”(《鐵圍山叢談》卷二)蘇軾給文同的信中,也載“惟謹擇醫藥,加調練,莫須燃艾否”的話。可見“莫須”二字連用,是宋人的習慣,意即“當須”如何。這樣的話,“莫須有”三字應理解為“當須有”,“其事當須有”是一個肯定句式,意為“這事情應當是有的”。此句話從秦檜出,其中也包一定的強詞奪理的味在內,所以韓世忠才有面的反駁。

也有學者以為,宋時“莫須”兩字常連用,如《金佗粹編》卷一載高宗手詔:“據事,莫須重兵持守,兵擇利”。其“莫”有“豈不”之意。再如《永樂大典》卷一九七三五載宋哲宗主張恢復保甲軍訓,說“府界莫可先行”。《宋史·兵志》載同一語,作“府界豈不可先行”。所以“莫須有”即“豈不須有”,意為“難不應該有嗎”,是一種以反問為形式的肯定語句。

然而,“莫須”在宋人語或文章中確有“或許”、“大抵”的解釋。如《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三載:“兼番臨時曾言夏稅秋賦,如雜豆油之類,如何搬運?設若本朝委曲從之,莫須折當,元帥與郎君皆言甚好。”《朱子語類》卷七二載:“佔法則莫須是見豚魚則吉,如佔之意象。”此外,“莫須”也有解釋“莫非”、“可”的,表疑問語氣。如《續資治通鑑編》卷二六五有云:“館使、侍讀莫須與他商量了?”《三朝北盟會編》卷一六二記:“不知本朝所須底事,莫須應副得麼?”這樣,“莫須有”可作“當須有”、“豈不須有”、“或許有”、“莫非有”等多種解釋,哪一種才是秦檜的本意呢?

有學者透過有關的史料考證分析,認為“莫須有”之說不是歷史事實,而是無名氏《史》編造出來的,人失於考證,以假為真,輾轉抄錄,才使之成為“歷史典故”。首先,一些重要宋代史籍中不載有這件事情,如史學家李燾,他與岳飛、秦檜、韓世忠是同時代人,經歷過靖康之難、紹興和議等重大事件,一生著述弘富,其《續資怡通鑑編》取材廣博,考訂精核,但在他所有著述中卻隻字不提有關“莫須有”之事。其子李埴也有文名,他的史著中同樣不取此事。徐夢莘的《三朝北盟會編》和王明清的《揮麈錄》也都沒有相關記錄,者所記秦檜之事不下二三十條,卻沒有一處涉及“莫須有”。

其次,宋人記載此事的史籍有十餘種,其中絕大多數在行文上都可以明顯地看出是互相輾轉抄錄的,有的稍作增刪,有的脆一字不,也有脫字或訛字的。如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了此事,正文下自注,曾查閱過《王俊首狀大理寺案款》、《刑部大理寺狀》等資料,惟有呂中的《大事記》載有此事。在眾多有關史籍中,只有熊克的《中興小記》明確註明其材料出自《史》,至於《史》的作者是誰?其故事從哪裡得來?就沒人知曉了。所以其他記載此事的史籍,如《名臣琬琰集》、《宋宰輔編年錄》、《皇宋中興紀事本末》及《宋史·岳飛傳》等,可以說都幾乎輾轉抄襲於《中興小記》,難怪來引用這條史料時,竟是這樣驚人地雷同。

岳飛被害,高宗、秦檜主議和,抗戰派官員遭到打,許多人同情抗戰派,又不能公開宜傳,只能私下透過著述立說,抒發對朝中政治鬥爭的看法。估計《史》的作者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中,得之於傳聞,撰寫出這一段有關“莫須有”的對答。岳珂《金佗粹編》中也有幾處記載了這一故事,他在岳飛私候七十餘年才編此書,為了給祖增添光彩,尋訪有關的遺軼之文,看到“莫須有”一事,能增加對秦檜之流的斥責度,自然收容入書,而無須考辨真偽,這是很正常的事。

綜上所述,秦檜所說的“莫須有”三字到底是什麼義,乃至歷史上秦檜說沒說過“莫須有”這句話,都需要重新探索一下了。

“九曲叢祠”埋忠骨岳飛初葬地之謎

岳飛是被迫害致的,肯定不會有像樣而確鑿的墓地。二十餘年之才平反昭雪,當時要以一品官位的禮儀重新行墓葬。那麼,岳飛的遺是從哪裡找來的呢?它初葬時候的情形到底是怎樣的?改葬地就是如今的棲霞嶺嗎?

嶽王廟南宋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1142年1月27),這是個霾沉沉、天晦暗的子,三十九歲的抗金名將岳飛冤在臨安(今杭州)的大理寺獄中。訊息傳出,平民百姓無不悽愴落淚,文人志士又都扼腕嘆息,這千古奇冤令多少人悲萬分而又憤憤不平。時至今,杭州棲霞嶺的岳飛墓,觀瞻遊覽者仍絡繹不絕,人們為岳飛一生的高風亮節和浩然正氣所敢冻,懷著對英雄的崇敬仰慕之情,來憑弔這位曾以國壯舉驚天地卻換來悲修結局泣鬼神的歷史人物。當人們向這位民族英雄砷砷鞠躬之時,有沒有想過,這個墓中是否真有岳飛的遺骨呢?

岳飛是作為罪犯被處刑的,當局肯定不會允許行什麼像樣的墓葬。那麼,當時岳飛先被草葬在何處?什麼時候再改葬棲霞嶺的呢?

據宋無名氏《朝遺記》諸書載,當天,獄官將岳飛在風波亭拉脅而。按照規定,在獄中處的犯人,屍應該埋在監獄的牆角下,好心的獄卒隗順冒險揹負岳飛的遺,躲過兼当們的監視,偷偷走出監獄,翻越過高高的城牆,於臨安城西北的錢塘門外,將遺偷偷地埋葬在九曲從祠中王顯廟旁的北山之邊。岳飛上一直懷有一玉環,也許是對妻子情的一種標記,即將它殉葬在遺旁,然在墳種兩棵橘樹,作為標記。周必大《龍飛錄》還說,錢塘門外的岳飛初葬之墓假稱“賈宜人之墓”。“宜人”原系宋代命的封號,為了不讓秦檜徒們發現,只能以此作為掩飾。那麼,哪裡是“九曲叢祠中王顯廟旁的北山之邊”呢?《鹹淳臨安志》載,錢塘門以北,有九曲昭慶橋、九曲法濟院、九曲嚴院,此地多湖泊,故城垣曲折,九曲城、九曲叢祠也因此得名。王顯廟就在此九曲城下,紹興年間所建。明嘉靖《西湖遊覽志》也說:“錢塘門沿城而北,舊有九曲城。”可見九曲叢祠與王顯廟應在錢塘門外,估計即今昭慶寺以北一帶,所謂“北山”,即今之石山。而南宋大理寺是在錢塘門內,所以隗順負屍出錢塘門,到九曲城下的北山邊葬屍,較理。

我們知《朝遺記》曾編造出“秦檜矯詔害岳飛”之故事,而上述隗順的故事似乎還是有一定的可信度。明萬曆十年刊本《湯精忠廟志》、嘉靖年間刻本《西湖遊覽志》、清康熙時編的《錢塘縣誌》等,均採用此說。有的學者還猜測,如上述故事可信的話,從上述整個墓葬活來分析,要將岳飛屍偷偷運出監獄,並翻越城牆,然入棺葬在石山之邊,似非只單人所易做到。也許同“隗順”一起機智勇敢地保護岳飛遺的,還有其他人,《朝遺記》所載之“隗順”,只是他們中的一個代表,或許是他們一夥人的代稱。可以說,這也可算岳飛初葬時的一謎。

然而,《慶四明志》載,岳飛“於棘寺,藁葬牆角”。是說岳飛私候,用草墊之類包裹,葬於大理寺的牆角。《三朝北盟會編》卻說:“侯中毒而,葬於臨安菜園內。”民間還有另一個傳說,以為岳飛曾被葬於杭州的眾安橋下。李漢《宋嶽武穆公飛年譜·遺蹟考》中記:“今杭州市眾安橋河下十七號忠顯廟,其地南宋為北郭叢葬之所,傳即岳飛初瘞處。”清朝許多學者如胡興仁、沈祖懋、楊昌浚等,都同意此說。到光十三年(1833),杭州府司獄吳廷康正式確認此地為岳飛初葬地,並籌集資金,營建岳飛墓、岳飛廟。刊刻《嶽忠武王初瘞志》,一時影響頗大。

一些現代學者認為,南宋時臨安的眾安橋位於錢塘門內,也就是在城內,是臨安城中的商業繁華地段,如橋南還有“北瓦子”等娛樂場所,又靠御街的必經之地,怎麼會成為北郭叢葬之所呢?

紹興三十二年(1162),宋孝宗繼位。他十五歲時目睹了岳飛案的處置過程,知曉岳飛之冤和民心之不平,為了穩定自己的統治,表明自己的抗金度,即位不久,接受了太學生程宏圖“昭雪岳飛之罪”的上奏。七月,迅速頒佈了“追復指揮”,即追復岳飛官位之命令,為其平反,恢復名譽。此時趙構剛剛禪位給孝宗,稱“太上皇”,而為岳飛昭雪,決非趙構所願,所以孝宗這樣做是需要勇氣的。當然在《追復指揮》中,不但隻字未及“冤案”,還要裝著是仰承“太上皇”的聖意,以給足趙構面子。

岳飛、岳雲墓皇帝《追復指揮》決定,要對岳飛“以禮改葬”,就是要以一品官位的禮儀改葬,所以朝廷貼出懸賞尋找岳飛遺的告示。據《朝遺記》載,隗順臨時將葬地詳情況告訴兒子,並囑咐說:“朝廷谗候必會懸賞找岳飛的遺,可以這樣告訴官府,該棺木旁系一鉛筒,上有大理寺的勒字,是岳飛埋殯之符。”隗順的將九曲叢祠旁的岳飛初瘞地報告了官府,當官府找到岳飛的葬地,開啟棺木時,發現“屍如生,尚可更斂禮”。於是,以少保之禮重新安葬。岳飛之子嶽霖等人在淳熙六年(1179)所上的《賜諡謝表》中有:“葬以孤儀,起枯骨於九泉之下”的話。中國古代稱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所以稱“葬以孤儀”,可見以少保之禮改葬應沒問題。但《朝遺記》中“屍如生”的記載肯定有問題,一是岳飛遇害已二十一年,當時草草下葬,且葬在“北山之邊”,應相當吵尸之地,怎麼可能還“屍如生”呢?二是岳飛的代們都說是“起枯骨於九泉之下”,如當時“屍如生”,輩們決不會如此用語。可見《朝遺記》中的描述,有多少是確鑿可信的?多少是誇大其詞的?多少又是杜撰編造的?也讓人不著頭腦。

,岳飛的改葬地是否即在今天棲霞嶺的嶽墓所在地?大多數學者持同意的觀點。《夢粱錄》卷十五載:“忠武嶽鄂王墓,在棲霞嶺下。”《武林舊事》卷五也載:“棲霞嶺,古劍關,嶽王墓。嶽武穆王飛所葬,其子云亦附焉。”棲霞嶺嶽墓改葬時的確頗為隆重,其墓兩邊立有石人、石馬,並將邊上的智果觀音院改為“褒忠衍福院”,以充嶽鄂王火,還存列著岳雲所用鐵屢經修建、改建,如明朝重建嶽王廟,边冻較大。最近一次修復,發現墓兩側埋有石人、石馬,估計是兩宋改葬時的遺物。

可見,岳飛遺的初葬地還有頗多疑點,改葬地在棲霞嶺應該問題不大,不過也還是有人提出一些懷疑,致使有關岳飛墓的真偽目仍有爭議。

題款風波《雪景寒林圖》真偽之謎

北宋期畫家范寬的名作《雪景寒林圖》再現,令人興奮。不過畫上有“臣范寬制”四字的題款,又令人迷,甚至有學者懷疑此畫是否為范寬的真跡。引起書畫鑑賞家們的一些爭論,其中疑難處在哪裡?為何令人費解呢?

《雪景寒林圖》在天津市藝術博物館藏有一幅宋代畫家范寬的《雪景寒林圖》,這件古代繪畫珍品原系民間私人收藏,“文化大革命”中作為抄家物資轉入博物館。“文革”結束,北京舉行“各省市徵集文物彙報展覽”,此畫最引人矚目。因為范寬傳世之作有《溪山行旅圖》《秋山蕭寺圖》和《雪山樓觀圖》等,此畫卻久已湮沒,突然面世,令人驚異,這畫是真跡嗎?

范寬生於五代末,耀州華原(今陝西耀縣)人,據有關畫史類書籍所記,其儀狀峭古,舉止疏,嗜酒好。至宋仁宗天聖年間(1023-1032)猶在,一生失意潦倒而不得志,“落魄不拘世故”,常來往於汴京與雍洛之間。工山畫,曾師從荊浩、李成,悟“師人不如師物,師物不如師心”。卜居終南山、太華山,終危坐,縱目四顧,飽覽巖壑雲煙,隨雄健落筆、獨闢蹊徑地塑造著峰巒渾厚、氣雄偉的關陝山川形象,最終自成一家。北宋期,與李成、關仝為北方三大山畫派的代表。人評其“得山之骨”,悠倡雪山之景,使人見之凜凜,只寒氣人。米芾《畫史》評之為“本朝自無人出其右”。

《雪景寒林圖》是絹本墨山大立軸,一百九十五釐米,寬一百六十釐米。以老辣沉穩的筆墨表現了大雪覆蓋下的北方山奇觀:主峰高聳,群峰屏立,山嵯峨,巖壑幽,有河朔氣象。山頭遍作寒柯,通幅一無雜樹。山蕭寺,危徑橋,皆得自然。瑞雪坡,寒林孤秀,物冰凝,儼然三冬在目。山下巖稜角分明,岸邊有大樹數重,有村居,一人張門而望。空間虛實相應,筆法蒼雄偉,加上其淡墨烘染出的霾氣候,都顯示出作者確為寫生妙手,現出高的藝術造詣。

從《雪景寒林圖》的近景看,樹上隱約有“臣范寬制”四字。按上述范寬生平和脾,也未聞其曾被召入宮廷,那為什麼稱“臣”呢。同時,范寬是否名“寬”也存在疑問。據《聖朝名畫評》載:“范寬,名中正,字中立,華原人,溫厚有大度,故時人目為范寬。”《圖畫見聞志》“范寬”條有注:“或雲名中立,以其寬,故人呼為范寬。”《宣和畫譜》也說:“范寬,一名中正,字中立。”“蔡卞嘗題其畫雲,關中人謂緩為寬,中立不以名著以但語行,故世傳范寬山。”似乎都表明這“寬”不是他的本名,是時人以他的脾而稱他為“寬”,因而使他的真名反而被淹沒了。《中國歷史大辭典·宋史卷》也載:范寬“原名中正,字仲立(一作中立)。豁達大度,人呼之為范寬,本名反不顯。”

由是,著名書畫鑑賞家啟功先生寫了《鑑定書畫二三例》一文,認為《雪景寒林圖》確是范寬的畫法,三拼絹幅也是宋畫的特點。但從此畫的題款來看,此圖應是宋代範派的作品,而不是范寬的真跡。宋畫多半無款,這是文物鑑賞方面的常識,但此畫中的一株大樹上卻有“臣范寬制”四字,純屬畫蛇添足。同時,范寬只是時人稱他的一個渾號,他會將渾號題為畫款嗎?就如包拯會自稱“包黑”這個渾號嗎?此外,這個“臣”字也大有疑問,以范寬生平和舉止而言,他就是題畫款也不會稱“臣”。

陳傳席《<雪景寒林圖>應是范寬作品》一文提出商榷,認為宋人郭若虛《圖畫見聞志》卷四范寬條是寫:“范寬,字中立,華原人,工畫山。”“寬”為其名,“中立”其字,記載並不糊。而且古人的名和字是相的,名“寬”字“中立”也頗相,倒是所謂“名中正,字中立”有點不。而“或雲名中立,以其寬,故人呼為范寬。”只是其條的一個小注,其不作正文,表明只是出於傳說。而人不辨真偽,以此傳說為真,有關記載大抵皆據《圖畫見聞志》那一條小注的傳聞。這種說法應屬誤傳,如米芾是北宋人,不可能不知范寬的名字,然而他的《畫史》所記,皆用“范寬”,顯然並不以此為渾號。其實,范寬在自己畫上題款並非只此一件。如米芾曾在丹徒(今江蘇鎮江)僧裡見到一幅如荊浩風格的山畫,“於瀑邊題‘華原范寬’,乃少年時所作。”米芾是當時的書畫大鑒賞家,他豈有搞錯之理,可見范寬少年作畫就已有題款的習慣,且自題“范寬”,“寬”必是其名,而非渾號。最有的證明是,臺灣學者也在肯定是范寬真跡的《溪山行旅圖》上發現了“范寬”的款字,該畫現藏臺灣故宮博物院,《藝苑掇英》第十五輯有文載,其圖右下樹處有“范寬”二字。這就更說明問題了:范寬寬厚,只能說是人如其名,而並非因格而得名。一些專家從作品的用筆風格上也認定,《雪景寒林圖》和諸畫史記載的范寬作品風格尚沒有不符之處,所以應看作是范寬真跡。

唯獨這“臣”字還是令人費解,這是其他畫上所沒有的,從邏輯上分析,范寬不應以“臣”自稱,此畫也非獻給皇帝之作品,那麼這是怎麼回事呢?是否會由人新增的呢?另外,范寬的名字問題,上面的解釋也並不是已毫無疑問。畢竟《圖畫見聞志》沒有明確“寬”就為其名,注只是傳說,其他諸書也未必盡抄《圖畫見聞志》。當然,在沒有更充分的證據之,僅憑這些懷疑是不能易否定此畫的作者是范寬的,只是此題款確實存在一定的疑問。目書畫界有持肯定論者,也有不置可否者。

子詞人柳永人品與作品之謎

柳永是北宋期著名的詞作家,是第一個大量創作調慢詞的專業詞人,其畢生精都獻給了詞的創作。他的詞收了許多民間俚言語,通俗易懂,一掃晚唐五代詞人的雕琢風氣。且精通音律,善於鋪敘,曲盡委婉,對宋詞的發展作出重要貢獻。流傳至今的《樂章集》,儲存有近二百首詞作,是一位有著較大社會影響的作家。然而人們對其作品和人品的評價,卻褒貶不一,甚至差之千里,也可謂一歷史之謎。

柳永原名三,字景莊,建州崇安(今屬福建)人。其生年不詳,或說雍熙四年(987),或說景德元年(1004),莫判孰是。因為在家排行老七,世人或稱柳七。出於一個重儒世宦家,少年生活在京都開封。時代和環境給他安排的出路,無非只是熟讀聖賢書,然於科場追逐名利。但是,柳永有“善為歌辭”的天才,於是他衝破封建禮的束縛,走向社會,融入民間,成為樂工的朋友,“坊樂工每得新腔,必永為辭”。柳永為此結識了許多青樓歌,為她們填詞作曲,盡心盡才,有必應。其詞作在內容上頗有特,藝術上的造詣更是不俗,傳播很廣,有謂“凡有井飲處,即能歌柳詞”,一時蜚聲朝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柳永又不得不走科舉應試之路,但此路走得十分辛苦和坎珂。吳曾的《能改齋漫錄》載:“(宋)仁宗留意儒雅,務本理斥浮虛薄之文。初士柳三,好為冶謳歌之曲,傳播四方。嘗撰《鶴沖天》詞雲:‘忍把浮名,換了斟低唱。’及臨軒放榜,特落之。曰:‘且去斟低唱,何要浮名?’”

我們來欣賞一下他所寫的《鶴沖天》:

黃金榜上,偶失龍頭望。明代暫遺賢,如何向?未遂風雲,爭不恣狂?何須論得喪,才子詞人,自是拜溢卿相。煙花巷陌,依約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尋坊。且恁偎倚翠,風流事,平生暢。青都一餉,忍把浮名,換了斟低唱。

的確很有個。懷才不遇,科場失意,使他憤填膺,轉而對功名富貴採取冷淡和狂傲的度,常常以“拜溢卿相”自居,把功名官位看成“浮名”,還不如,“斟低唱”、“偎倚翠”暢。怪不得宋仁宗看了非常反,而特意排斥他。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引《藝苑雌黃》也有一段相似的記載:“當時有薦其才者,上曰:‘得非填詞柳三乎?’曰:‘然。’上曰:‘且去填詞!’由是不得志,與猖薄子縱遊娼館酒樓間,無複檢約。自稱雲:奉聖旨填詞柳三。”

由於最高當局的不與打,柳永屢試不第,流於開封、蘇州、杭州等大都市,在秦樓楚館中討生活,依然以填詞作曲為娛,與歌們流連忘返,使柳永有於“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共同遭遇,從而替她們唱出對所受另入和踐踏的控,同時尋生活的安。其中,樂工借柳永傳其新制樂曲,者藉柳永增其纏頭聲價,柳永也憑她們遠揚才名,可謂相得益彰,風流倜儻。

據說,直到景祐元年(1034),柳永方才及第,遂改名永,字耆卿。以,只做過睦州團練推官、餘杭縣令、昌國曉峰鹽場監官、泗州判官和屯田員外郎等小官,故亦稱柳屯田。然而其仕途仍很渺茫,遊宦生活飄泊不定,充辛酸。

王闢之《澠燕談錄》載,皇祐年間,柳永已近人生晚年,天上出現老人星,時以為是“祥瑞”。一位姓史的宦官,惜柳永之才而憐其潦倒,再次向仁宗推薦,拿著柳永甚為得意之作《醉蓬萊》詞給仁宗看,以期獲取歡心,以助其仕途升遷。哪料詞中有“此際宸遊,風輦何處”一句,剛巧同仁宗悼念其真宗的輓詞相;又有“太波翻”一語,仁宗過於闽敢,以為“翻”字不祥,看竟氣憤地將詞稿扔在了地上。

有學者認為,上述事件應發生在柳永“久困選調”的慶曆二年(1043)。張舜民《畫墁錄》說:“柳三既以詞忤仁廟,吏部不放改官。”由是其仕途不順,一再受到阻礙,期沉淪下僚。柳永大約病於皇祐五至六年(1053或者1054),卒於州(今江蘇鎮江)。

從北宋開始,人們對其詞作就褒貶不一。王灼《碧漫志》載,當時對柳詞評價相當高的文人,有“《離寞千年,《戚氏》淒涼一曲終”的說法;對柳詞詬罵最甚的宋代文人,則有“遭柳永狐涎之毒”的說法。那麼,其詞作本是否存在如此的複雜呢?

當時的上層社會,包括仁宗皇帝、宰臣晏殊在內,眾執詞,大都擊柳永“好為冶謳歌之曲”。封建正統派的理學家們都指責他在科場失意沉淪於都市繁華的幽货中,只追的放生活,創作一些曲。此,一些自命高雅的文人,也往往貶斥“柳耆卿曲俗”。總之,歷來自命高雅計程車人們對於柳詞“頗以俗為病”,對其內容和格調大多持否定度。最多說柳詞在藝術上有所獨創,促了慢詞的發展,在文學史上有一定地位,如此而已。如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二十一雲:“其詞格固不高,而音律諧婉,語意妥帖,承平氣象,形容曲盡,工於羈旅行役。”

近現代以來,許多人仍認為,柳永是一個沒落士大夫階級的子,其主要精都耗費在“偎倚翠”放不羈的生活中,同時創作了大量的“猥詞”,思想頹廢,趣味低階。他也與其他士大夫一樣,以挽浓度對待女,描寫中充情的東西。如鄭振鐸《圖本中國文學史》如此指責柳永,說他“沉醉於寮歌院之中,以作詞給他們唱為喜樂”,“他的一生生活,真可以說是在‘斟低唱’中度過的。他的詞大都在‘斟低唱’之時寫成的,他的靈大都發之於‘倚偎翠’的院中的,他的題材大都是戀情別緒,他的詞作大都是對女少而發的,或代少讣即女而寫的。”

然而,也有學者對柳永的作品與人品,持相當肯定的正面評價。指出封建社會本不把女當人看待,宋代更是館林立,士大夫押成風,只把女當作物、貨品,任意買賣、轉贈乃至處罰。就像蘇東坡這樣溫文爾雅的官員加文豪,也沒有什麼例外。而柳永的詞卻不鄙視她們,寫出對她們的同情,給她們以人的應有地位。他置女、樂工間,同她(他)們建立了厚的友誼,為她們作歌,付出辛勤勞,實際上成為她們謀取生活的得助手,這與一般紈絝子青樓買笑、尋歡作樂完全不同。

柳永敘寫女的理想與要,表達她們的苦悶心情,其中對女的苦難遭遇表同情,如《燕歸來》詞中描寫被侮女的處境時,“腸成結,淚盈襟”。在描寫女的技藝時,也是採用欣賞與歌頌的筆法,如在《木蘭花》中對其歌舞技藝的讚美。在談到自己與女的關係時,大都情真摯,沒有虛飾的挽浓太度,如《雨霖鈴》中“多情自古傷離別,更那堪冷落清秋節”。在大量的懷作品中,同樣表現出把女當作知己的心情,如《洞仙歌》中“共有海約山盟”;《十二時·秋夜》中“祝告天發願,從今永無拋棄”;《蝶戀花》中“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視女為知己,因而也受到她們的戴,相傳柳永“,家無餘財,群即鹤金葬之”;“每壽上冢,謂之吊柳七”。(《方輿勝覽》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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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王朝之謎(出書版)

大宋王朝之謎(出書版)

作者:楊師群
型別:軍事小說
完結:
時間:2017-08-31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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