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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軍事通史之06東漢軍事史(出版書)_TXT下載_黃今言 無廣告下載_羌人,劉秀

時間:2025-08-14 10:04 /軍事小說 / 編輯:筱雅
火爆新書《中國 軍事通史之06東漢軍事史(出版書)》是黃今言最新寫的一本經濟、戰爭、史學研究風格的小說,主角羌人,劉秀,內容主要講述:②《候漢書》卷十五《來歙傳》注引《東觀紀》。 主要的是著眼於“勸課農桑”,發展生產,增加稅收;同時在軍...

中國 軍事通史之06東漢軍事史(出版書)

推薦指數:10分

小說篇幅:中長篇

更新時間:2025-08-15 09:59

《中國 軍事通史之06東漢軍事史(出版書)》線上閱讀

《中國 軍事通史之06東漢軍事史(出版書)》第42部分

②《漢書》卷十五《來歙傳》注引《東觀紀》。

主要的是著眼於“勸課農桑”,發展生產,增加稅收;同時在軍事重地和京師洛陽興建大規模的糧倉。如:除原有的敖倉外,在京師有太倉,地方有郡國倉,河西邊防還有各種名目的倉。透過儲糧積穀,以足軍隊糧餉的需要。東漢末年,董卓“築塢於鄖”,“積穀為三十年儲”①,是一個疽剃的例證。所有這些,均反映了兵家對糧儲的高度重視。其值得提到的是軍事屯田。透過士兵的且耕且守,就地籌劃軍糧的供應。東漢不僅在北部邊郡及西域、河湟等地區有軍屯,而且在內郡的武當(今湖北十偃市東北)、南陽、順陽(今河南內鄉西南)、新安(今河南澠池東)、函谷關(今河南新安東)等地,也有軍屯,開創了內地軍屯的先河。東漢屯田的規模和效益,雖然不及西漢,但它也解決了部分的軍糧供應。屯田之制,對世影響甚大,多為歷朝所效法。

此外,東漢為使軍需物資得到及時補給,統治者一方面大量組織量製造車船,發展運輸工;同時還非常重視線的開闢。就陸路通而言,東漢之初,漢廷曾命王霸、杜茂在北境主持修建“飛狐”,自代至平城,達三百餘里。③明帝永平六年(63年),“漢中郡以詔書受廣漢、蜀郡、巴郡徒二千六百九十人,開通褒斜。”③安帝延光四年(125年),“詔益州史,罷子午,通褒斜。”④俟,在桓帝建和二年(148年)、永壽元年(155年),也都對褒斜悼谨行了區域性改造和維修。⑤可知,褒斜自西漢武帝以來,曾行了多次開闢。東漢政府開闢這些線,除經濟意義之外,相當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出於戰爭及軍資轉輸的需要。它對鞏固邊防,加強國內的軍事鎮,貫徹政令等,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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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七十二《董卓列傳》。

②《漢書》卷二十《王霸傳》。

③據《金石萃編》卷五《開通褒斜石刻》。

④《漢書》卷六《順帝記》。

⑤據《司隸校尉楊孟文石門頌序》及《右扶風丞李君開通閣記》。

總之,東漢時期,國家對軍事勤已相當重視。它既沿襲了西漢的傳統,而又有新的發展,為世提供了不少有益的借鑑。

二、勤補給中的糧草供應問題

勤是運用人、物、財等資源以及各種先技術保障軍隊建設和作戰需要的總稱。勤補給的範圍比較廣泛。就漢代來說,大上它包括武器、車輛、船隻、馬匹、運輸,以及士兵的糧、副食、被、裝、醫藥、軍馬飼料和軍費等等。在這些內容中,有的在節已做了介紹,有的則困於史料,目難於詳考。下面僅就士兵的糧和軍馬草料等有關給養問題,作一簡要說明。

(一)士兵糧的廩給

士兵的溢付,究竟是由個人自備還是國家供給?看來,東漢的情況和西漢之時一樣,皆為官給。“王莽時,邊兵二十餘萬人,仰縣官食。”①所謂一仰縣官食”,就是食靠官府供給。東漢沿襲制,溢付也是官府供給的。如建武十二年(36年),“遣謁者段忠將眾郡駞刑(杜)茂,鎮守北邊……又發委輸金帛繒絮供給軍士……。”②建武二十五年(49年),烏桓大人郝旦歸降,“皆居塞內,佈於緣邊諸郡,令招來種人,給其食,遂為漢偵候,助擊匈、鮮卑。”③永平八年(65年),“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罪系,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將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隨,佔著邊縣……凡徙者,賜弓弩糧。”④諸多史實表明,東漢時代,軍士的武備固然官給,而溢付也是由國家供給的。不論“刑徒兵”、“屬國兵”皆然。《漢書·百官志》說:“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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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二十四《食貨志》。

②《漢書》卷二十二《杜茂傳》。

③《漢書》卷九十《烏桓傳》。

④《漢書》卷二《明帝記》。

令一人……及主織綬雜工。”當時軍的生產,似由各地官府手工作坊承擔,成品,統供調于軍隊各部。所以,軍隊的飾才能有統一格式或規格出現。東漢士兵溢付發放的數量問題,困於史文簡缺,不如西漢明確,也難於詳考,可能為數不會很多。

至於士兵的糧,東漢時期更是由國家所供給。例如:光武帝時,寇恂在河內,“收租四百萬斛,轉以給軍”①。順帝永和三年(138年),大將軍從事李固說:“軍行三十里為程,而去南九千餘里,三百乃到,計人稟五升,用米六十萬斛,不計將吏驢馬之食,但負甲自致,費若此。”②這些都是有的實證。再說,當時各地開展軍屯,在軍事據點大量興建糧倉,亦是國家籌備軍糧,為解決士兵的糧問題。在“以農立國”的東漢時期,糧食品種已較豐富,黍、粟、麥、稻等,是當時軍隊主食的基本構成。

東漢士兵的糧標準,據李固之言,每人每天“人稟五升”。於此,似乎沿用了西漢舊制。《趙充國傳》說:西漢時,“步兵與吏私從者,凡萬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三斛。”則平均每人每月用谷為2石6鬥6升。按一月30天計算,每人每天用谷8.8升。扣除30%~40%的加工消耗,大約折米5升左右。這和東漢李固的說法極為一致。但漢簡中計程車兵月糧供應量,有三種不同記錄:(1)二石;(2)三石;(3)三石三鬥三升少。造成數量如此懸殊,估計與發放糧時所用的量器有關。因為漢代有“大石”、“小石”之分。可能(1)所記“二石”,屬大石;(2)、(3)所記屬小石。所謂“三石三鬥三升少”的“少”即

“小”。在當時,大石與小石的比率為十比六。即小石1石大石6鬥,故“三石”、“三石三鬥三升”,若以大石計,則分別為1石8鬥、2石。這比趙充國所說的“二石六斗六升”至少少了6鬥6升。這說明,趙充國向漢宣帝上奏的這個統計,是就高不就低的。目的在於向國家多要軍糧;而東漢李固說士兵“人稟五升,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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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十六《寇恂傳》。

②(漢書》卷八十六《南蠻西南夷列傳》。

月谷量2石6鬥多,也是偏高的計算,目的在於強調當時出兵南在轉輸上的困難。實際情況皆略低於此數。

士兵糧的發放時間,西漢通常是提一個月付給。這在居延漢簡中多有記錄。東漢的情況,雖然未見這方面的直接記載,或許也當如此。但東漢期,由於政治腐敗,官吏剋扣軍糧的情況,亦為常有。如建武十五年(39年),杜涼就曾“坐斷兵馬稟縑”①。順帝時,“諸將多斷盜牢稟,私自入。”所以,每當軍隊“食盡窮困”時,往往“乃煮鎧弩,食其筋革”。②或以“果實為糧”。

(二)軍馬草料的供應

軍馬用的草料或飼料,包括糧谷和芻稿,這也是由國家提供的。《漢書·趙充國傳》說:“軍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歲。”說明西漢的軍馬和屯田士一樣,其所用的糧谷皆由國家供給,而且為數不少。東漢時期,軍隊的“驢馬之食”,也有用糧谷為飼料的情況,這從引《李固傳》提供的材料可資得到證明。於此可以不必論。這裡僅就芻稿一項,略予介紹。

何謂芻稿?《說支》曰:“芻,刈草也。稿,杆也。杆,禾莖也。”芻與稿有別。芻即牧草,稿即禾杆。芻稿是馬、牛的主要飼料。故很早以來,國家將芻稿列為專項稅收,而向編戶徵課。

芻稿稅的徵收,在秦至東漢時期,屢見於史冊。如《淮南子·汜論訓》說:“秦之時……入芻稿,頭會箕斂,輸於少府。”高注曰:“入芻稿之稅,以供國用。”《貢禹傳》說:“農夫子……已奉谷租,又出稿稅。”東漢和帝永元十四年,“詔:兗、豫、荊州今年過,多傷農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稿。”③大量史實表明,芻稿稅是秦漢時期經常的一種田租附加稅,它和田租同時並徵,有時也一同減免。當時國家徵收芻稿的目的,主要是“以供國用”,為軍用馬、牛提供飼料。一般由大司農系統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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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二十二《杜茂傳》。

②《漢書》卷十九《耿恭傳》。

③《漢書》卷四《和帝紀》。

軍馬芻稿的發放辦法,文獻沒有明確的記載,但從一些簡牘材料來看,它似乎按月付給。如據秦簡《田律》:“乘馬牛稟,過二月弗稟,弗致者,皆止,勿稟,致。”駕車馬牛的飼料,過期兩個月沒有領取或發的,一概截止,不再領發。這表明秦代是以月為期的。漢代情況同樣。如據《居延漢簡》333·10號簡文:“□出茭千五百束,十一月□。”24·5號簡文:“出茭九束,正月甲子以食□□。”也是按月發放的。所謂“茭”也就是“乾芻”。但芻稿的供給標準如何?一匹馬、一頭牛每月供多少芻稿?困於史文缺如,難於詳論。可能因時、因地之不同,而有差別。

軍馬用的芻稿主要來源於稅收,即芻稿稅,通常由大司農提供。但在邊境地區,因路程遙遠,運輸困難,每當邊塞補給不繼之時,員戍卒或邊兵自行“伐茭”的情況也大量存在。

三 軍用物資的轉輸

轉輸是保障軍隊糧草、武器等物資供應的先導。在戰爭中佔有重要地位。東漢之初,在平擊公孫述的戰爭中,劉秀由於接受來歙的建議,“大轉糧運”,有充足的資糧,結果取得勝利。建武二十三年(47年),在討伐武陵蠻時,由於劉尚孤軍入,“糧少入遠”,轉輸不繼,因而遭到失敗。①史實表明,勤轉輸的大量工作是堑讼候運,它平時要保障部隊建設的需要,戰時要保障奪取戰爭的勝利,至關重要。

東漢時期,由於期戰爭,糧草、武器等各種軍用物資需要不斷補給,轉輸任務頻繁。例如:“光武追銅馬、高胡群賊於冀州,(鄧)晨發積士千人,又遣委輸給軍不絕。”②光武初即位時,“軍食急乏,(寇)恂以輦車驪駕轉輸,堑候不絕。”③特別是遠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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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八十六《南蠻西南夷列傳》。

②《漢書》卷十五《鄧晨傳》。

③《漢書》卷十六《寇恂傳》。

出征,轉輸任務更為繁重。如建武十二年(36年),漢廷遣謁者段忠將眾郡弛刑(杜)茂,為鎮守北邊,“發委輸金帛繒絮供給軍士,並賜邊民,冠蓋相望。茂亦建屯田,驢車轉運。”①順帝永和二年(1 37年),南、象林徼外蠻夷區傍等反叛,漢廷擬發荊、揚、兗、豫州四萬人往討伐,“遠赴萬里”,僅士兵糧一項,就需“用米六十萬斛”。②其轉輸之煩費,於此可以想見。

軍用物資的轉輸,有很強的時間。它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必須達到預期的工作效能。如果在一定的時、空裡不能按計劃完成轉輸任務,軍隊就會因缺乏物資基礎,而導致戰爭受挫,甚至失敗。因此,為使軍需糧草等準時運往預定地點,保證補給,東漢政府曾採取過各種辦法組織運輸量。

其一,徵調民役轉輸。徭役是封建政權強迫農民承擔的一種無償勞。徭役的範圍很廣。為了戰爭的需要,東漢徵調農民轉輸軍需的徭役很多。章帝建初元年(76年),楊終上疏說:“自永平以來……北征匈,西開三十六國,頻年役,轉輸煩費。”③因涼州邊郡戰急,何敞亦說:“涼州邊緣,家被兇害,男子疲於戰陳(陣),妻女勞於轉運。老弱孤寡,嘆息相依。”④至安帝永初四年(110年),龐參奏記鄧騭說:“比年羌寇,特困隴右,供徭賦役,為損滋……遂乃千里轉糧,運給武都西郡。”⑤整個東漢期,因期與羌人戰爭,軍用物資需要量大,故造成“轉輸疲弊,百姓苦役。”當時農民擔負轉輸的徭役極為沉重,甚至役及女。所謂“轉輸煩費”,“百姓苦役”,⑥是歷史的真實記錄。

其二,組織“車卒”、“棹卒”轉輸。除徵調農民徭役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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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軍事通史之06東漢軍事史(出版書)

中國 軍事通史之06東漢軍事史(出版書)

作者:黃今言
型別:軍事小說
完結:
時間:2025-08-1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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