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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共57章精彩大結局-線上免費閱讀-(英)亞當·斯密

時間:2017-08-10 07:49 /商業與經濟 / 編輯:吳伯
完結小說《國富論》是(英)亞當·斯密傾心創作的一本經濟金融、商業、經濟通俗讀物小說,主角英格蘭,得多,生產物,內容主要講述:在當年,政府曾向南海公司借款共計九百一十七萬七千九百六十七鎊十五先令四辫士,用以還債和彌補稅收的不足。...

國富論

推薦指數:10分

小說篇幅:長篇

更新時間:2018-04-09 17:31

《國富論》線上閱讀

《國富論》第56部分

在當年,政府曾向南海公司借款共計九百一十七萬七千九百六十七鎊十五先令四士,用以還債和彌補稅收的不足。這也是當時最大的一次借款。

在這之,為支付債務利息而永久徵收的賦稅,只包括以下三種:一、為支付英格蘭銀行的貸款利息;二、為支付東印度公司的貸款利息;三、為支付土地銀行的貸款利息。其中,當時的土地銀行只是在計劃中,來並未實現。那時,英格蘭銀行向政府提供的貸款達到了三百三十七萬五千零二十七鎊十七先令十個半士,年利息率為百分之六,利息共計二十萬六千五百零一鎊十三先令五士;東印度公司向政府提供的貸款總共為三百二十萬鎊,年利息率為百分之一,利息共計十六萬鎊。

1715年,喬治一世元年第十二號法令規定,為了支付英格蘭銀行的年利息以及其他年金和債務,那些作為擔保的各種稅和該法令規定的永久徵收的其他稅,一起成立一個共同的總基金。並且,喬治一世三年第八號法令和五年第三號法令的規定,使得該基金增大了,並且將之附加的各種稅規定為永久徵收。1717年,喬治一世三年第七號法令,又將其他幾種稅規定為永久徵收。並且它們也構成了一個共同基金,被稱為一般基金。該基金所支付的年息,共計七十二萬四千八百四十九鎊六先令十個半士。

以上幾個法令的規定,造成了兩種結果:一是以是短期預支的大部分稅,現在都成了永久稅收;二是這些稅的用途從支付借款本金為支付利息了。

當政府採用預支方式借款時,它只需要注意以下兩點就可以在幾年內清償債務。一是使基金在限定期間內負擔的債務不超過其所能負擔的數額,二是在第一次預支尚未清償之行第二次預支。然而,歐洲大多數國家的政府,都沒有對這兩點加以注意。它們經常在第一次預支未清償之,就開始了第二次或第三次預支;或者在第一次預支時,就對基金造成了過度的負擔。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的話,上述法律建立的基金就只能支付借款的利息或者說永久年金,而不可能清償借款的本息和。正是由於這種無計劃預支方式的弊端,政府才轉而採取永久付息的方式借款,然而,永久付息的方式所造成的不利果更嚴重。於是,國家收入的負擔,由一定的期間延續到了無限期。不過,不可否認的是,在所有情況下,這種新方法借到的款項比舊的預支方法借到的要多。於是,一到國家費用張之時,政府就會採用新方法來借款。因為在國家處於急難之時,對於那些直接參與國事的人來說,他們只負責解國家當時之急,對於什麼時候能夠還清借款,他們認為那是人的事情了。

來,安妮女王時期的市場利息率從百分之六降到了百分之五。並且,安妮女王十二年的法令,規定私人抵押借款的最高法利息率是百分之五。由上述情況可知,英國大部分的短期稅為了永久稅收,而且這些稅款作為了總基金、南海基金和一般基金的構成部分。因此,國家的債權人和私人債權人一樣,都必須接受百分之五的利息率。這樣,當大部分短期公債期公債時,政府在這種換之間產生了百分之一的節省費用。也就是說,上述三種基金需要支付的年利息就可以減少六分之一了。於是,在支付了每年擔保的借款利息之,各基金就有一個巨大的餘額。這個餘額就是以的減債基金的基礎。

1717年,這個巨大余額,共計三十二萬三千四百三十四鎊七先令七個半士。

到1727年,大部分公債的利息率降到了百分之四;1753年,降到了百分之三點五;1757年,又降到了百分之三。於是,上述減債基金的數額也就越來越大了。

雖然說減債基金是為了清償舊債而設立的,但是它也利了新債的募集。

實際上,它可以被當成是一種補助金,當國家有急需時,它可以用來彌補其他基金的不足。在過去,英國就經常用減債基金來清償舊債、舉借新債。

所述,借款有預支和永久付息這兩種方法。其實,在這兩者之間還有兩種方法:一是有期年金借款;二是終生年金借款。

威廉國王和安妮女王時期,政府一般都採用有期年金的方式借款,期限或或短。例如,1693年,議會的一個法案規定,以百分之十四的年金借款一百萬鎊,用十六年來償還,每年還十四萬鎊的年金(利息)。1691年,議會曾經有一個法案規定,以終生年金方式借款一百萬鎊,現在來看其實是非常有利於債權人的,不過當時並沒有完全借足款項。第二年,議會採取了措施將餘額全部借足了。例如,規定了百分之十四的終生年金七年收回本金的借款條件。

1695年,法令又規定允許所有購買此項年金的人,向財政部以百分之六十三的價格換取十九六年為期的年金。也就是說,六十三鎊就購買了百分之十四的終生年金與百分之十四的九十六年年金之間的差額。雖然購買條件很優惠,但由於當時政府地位不穩定,因此沒有多少人願意去購買。安妮女王在位期間,政府曾經多次借款,分別採用了終生年金、三十二年期、八十九年期、九十八年期以及九十九年期的有期年金的方式。1719年,持有三十二年期的年金所有者享受到了兩項優惠政策:一是可以將其年金折換為十一年半年金的南海公司股份;二是政府拖欠的未付金額可以折價為等價的南海公司股份。1720年,其他期間短不一的有期年金,基本上被聚到一起,構成了一個基金。在當時,政府每年應付的期年金共計六十六萬六千八百二十一鎊八先令三個半士。到1777年1月5為止,政府未募集的餘額只有十三萬六千四百五十三鎊十二先令八士。

在1739年和1755年發生的那兩次戰爭時期,政府很少採用有期年金或終生年金借款。而九十八年期或九十九年期年金的貨幣價值和永久年金基本上一樣,因此也能像永久年金一樣借入相同數額的款項。我們知,那些為家理財且謀遠慮的人是購買公債的主要人群,但是,他們在購買公債時,絕對不願意購買那些不斷減值的公債。因此,雖然期年金和永久年金的內在價值差不多,但由於者容易減值,因此沒有多少人願意購買。新債的原始債權人總是想要早點出售自己認購的公債。由於永久年金由議會來償還,其價值一直保持不,因而相對於期年金,它更於轉讓。因此,在認購價格相等的情況下,人們大都願意購買永久年金,而非期年金。在上述的兩次戰爭期間,新債的原始債權人不僅可以獲得有期年金或終生年金的利息,還可以獲得一種額外的獎金。

對於如何授予終生年金,政府曾經採用了以下兩種方法:一是對個別人終生授予年金的方法;一是對一群人終生授予年金的方法。在法國,由於第二種方法是頓廷發明的,因此其被稱為頓廷法。在第一種方法的情況下,如果受領年金的個人亡,那麼國家收入也就減了這一部分的負擔。而如果按照頓廷法,只有等到所有受領年金者都了之,國家收入這部分負擔才得以解除。

那一群人,有時是二十個甚至三十個,其中候私者繼承先者的年金,最生存者繼承所有人的年金。在用同一收入作為抵押借款的情況下,由於頓廷法中生者可以繼承所有的年金,在金額相等時,它比單個人能夠獲得的年金有更大的價值,因此採用頓廷法比採用第一種方法能夠借到更多的錢。正因為每個人都很相信自己的運氣,所以彩票生意應運而生。也正是這種自信的心理,頓廷年金的出售價格一般比其實際價值要高。我們知,政府一般會選擇能夠借到最多錢的方法,而不是選擇能夠最解除國家收入負擔的方法。因此,當一國政府採用年金的方式借款時,它一般採用的都是頓廷法。

在法國,終生年金構成的公債比英國要多得多。據1764年波爾多議院向國王提出的備忘錄記載,法國的全部公債共計二十四億利弗,其中以終生年金借入的大約有三億利弗,佔了公債總額的八分之一。據估計,這項年金每年共三千萬利弗,幾乎是全部公債利息(一億二千萬利弗)的四分之一。雖然這種計算可能不太正確,但一個國家重要機關估計的數值應該和真實情況相差不遠。英、法兩國借債方法上的差異,不是因為兩國政府對於解除國家負擔的意願程度不同,而是因為出借人的利益不同。

大家都知,英國政府所在地是世界上最大的商業都市。在那裡,基本上都是商人向政府提供貸款,而商人提供貸款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增加自己的商業資本。因此,如果出售新債的債券不能獲得一定利的話,他就不會貸款給政府了。然而,當他貸款所獲得的是終生年金而不是永久年金而時,無論終生年金是他自己還是他人的,這種年金在轉售時,都很難獲得較高的利。與購買自己的終生年金相比,購買和自己年齡、健康狀差不多的他人終生年金時,無論是誰都不願意出相同的價格。因此,當人們出賣自己的終生年金時,多少會有一點損失。對於買賣雙方來說,第三人的終生年金,無論對買者還是賣者,價值都是一樣的。但由於這種第三人年金的真實價值在獲得年金之時就已經開始減少了,並在其存續期內一直在減少。因此,終生年金很難像永久年金那樣於轉讓。

相對來說,法國政府所在地不是大的商業都市。在那裡,並不都是商人向政府提供貸款。當政府經費張時,一般是向那些和財政有關係的人借款,諸如賦稅包徵者、賦稅徵收人員、宮廷銀行家等。雖然這些人份低微,但他們因為有錢,所以也很高傲。他們寧願過單生活,也不屑和同等份甚至份更高的人結婚。他們自己沒有家,平也不願意和戚來往。對他們來說,只自己安度一生、財產夠用就行了。並且,在法國,那些不結婚或其生活狀況不宜結婚的富人比英國多。對於這些不用為人著想的單漢,用財產換取一種期收入是最好不過了。

☆、第113章 論國家的收入(29)

近代各國政府的平時必要費用,基本上是和經常收入一致的。一旦發生戰爭,國家本不可能立即按照費用增加的比例來增加收入。首先是它們不願意,因為突然增加鉅額的賦稅,會傷害人民的情使他們厭惡戰爭;其次是它們不能,因為戰爭需要的費用不確定,對於賦稅增加的幅度也不確定。而舉借債款就可以容易地解決這兩種困難了。因為政府借債之,只需要增加少量賦稅,就可以足戰爭費用的需要。其是當採用永久付息的方式借債時,政府甚至不需要增加人民的賦稅就可以獲得很多款項。一般來說,在大帝國首都居住的人和遠離戰場的人,都不會到戰爭帶來的不,相反,他們將從報紙上閱讀本國海陸軍的功勳視為一種“享受”。對他們來說,這種娛樂還能多少彌補一下他們為戰時繳納賦稅所帶來的損失呢。他們甚至對恢復和平到不意,因為那樣,他們的“享受”也就沒有了,而且戰爭可能帶來的徵和光榮也沒有了。

和平恢復了之,戰爭中增加的大部分賦稅成為了戰爭借債的利息擔保,因此它們並沒有隨著戰爭的結束而減。舊稅和新稅在支付完債務利息和政府必要費用之還有剩餘,剩餘的部分就會轉入減債基金。然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一、該基金一般都被挪作他用了;二、該減債基金即使沒有挪作他用,一般在和平期間,也不足以清償所有的戰爭借債。徵收新稅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償付借款時擔保的利息。即使有剩餘,剩餘也不多。所以說,減債基金的產生常常是因為應付利息的減少,而不是因為新稅收入超過了應付利息的數額。

例如,1655年荷蘭的減債基金、1685年皇領地的減債基金,都是由利息減少形成的。因此這種基金是不足以來償還債務的。

在國家太平時期,政府為支付各種特別的必要費用,總是覺得挪用減債基金比開徵新稅要更加方。因為,無論新徵哪種稅,人民都會反對。徵稅的種類越多,稅額越重,人們對新稅的反對就越厲害,下一次再徵新稅時就更困難了。

當人民已負擔了過度的賦稅時,除非因為戰爭而被迫解救國難,人民是再也無法忍受新的賦稅的。然而,暫時止償還債務,人民並不會立即苦而引起反對。於是,挪用減債基金常成為擺脫目困難的首選方法。然而,公債越多,濫用減債基金也就越危險,研究減少公債也就越必要;另一方面,公債減少的可能越小,挪用減債基金來支付各種特別必要費用的可能也就越大,因此減債基金常常遭到濫用。

英國從開始採用永久付息的方法以來,平時公債的減少和戰時公債的增加一直都不相適應。目的大部分鉅額公債,還都是由1688年開始的那場戰爭(於1697年《里斯韋克條約》結束)所引起的。

到1697年12月31,英國的各、短期公債,共計二千一百五十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二鎊十三先令八個半士。其中,一大部分以短期預支的方式借入,另一部分以終生年金的方式借入。因此,在1701年12月31,政府就已經償還了一部分公債,並將一部分繳入了國庫,歸入國庫的數額共計五百一十二萬一千零四十一鎊十二先令四分之三士。在這麼短的時間,償還這麼多的公債,是非常罕見的。當時剩餘的公債,就只有一千六百三十九萬四千七百零一鎊一先令七又四分之一士了。

然而,於1702年開始由烏特勒克特條約結束的那場戰爭,又使公債增加起來。到1714年12月31,公債數額共計五千三百六十八萬一千零七十六鎊五先令六又十二分之一士。來,募集南海公司的基金,又增加了公債的數額。於是,在1722年12月31,公債數額達到了五千五百二十八萬二千九百七十八鎊一先令三又六分之五士。雖然1723年起開始還債,但償還的速度非常慢,直到1739年12月31,償還的公債一共只有八百三十二萬八千三百五十四鎊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士。還剩餘的公債數額,共計四千六百九十五萬四千六百二十三鎊三先令四又十二分之七士。1739年開始的西班牙戰爭和接下來的法蘭西戰爭,又增加了公債數額。1748年12月31,《埃·拉·查帕爾條約》結束戰爭之,英國的公債數額已高達七千八百二十九萬三千三百一十三鎊一先令十又四分之一士。這兩場戰爭所增加的公債額,達到三千一百三十三萬八千六百八十九鎊十八先令六又六分之一士。然而上述十七年間所償還的公債數額,僅八百三十二萬八千三百五十四鎊十七先令十一又十二分之三士。

佩蘭主持政務時期,英國公債利息由百分之四降低到百分之三,增加的減債基金償還了部分公債。1755年(最近一次戰爭開始之),英國的期公債共計七千二百二十八萬九千六百七十三鎊。而1763年1月5戰爭結束時,英國的期公債達到了一億二千二百六十萬三千三百三十六鎊八先令二又四分之一士,其中無擔保的公債為一千三百九十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九鎊二先令二士。然而,戰爭引起的費用並沒有因為戰爭的結束而止。1764年1月5,英國的期公債已經增加到一億二千九百五十八萬六千七百八十九鎊十先令一又四分之三士,其中一部分為新公債,一部分是無擔保公債轉化的期公債。一位見識廣博的作者在其著作《英國商業和財政考察》中提到,該年度和第二年度,無擔保公債還剩有九百九十七萬五千零一十七鎊十二先令二又四十四分之十五士。也就是說,在1764年,英國所有的公債達到了一億三千九百五十一萬六千八百零七鎊二先令四士。另外,1757年,採用終生年金舉借新公債,國家對原始債權人的獎金數額,按照十四年年金估計,大概是四十七萬二千五百鎊;1761年和1762年,採用期年金舉借新公債,國家對原始債權人的獎金數額,按照二十七年半年金估計,大概是六十二萬六千八百七十五鎊。雖然佩蘭對國事非常慎重,但是國家在經過七年和平時期之,不但沒有償還六百萬鎊的舊債,反而在戰爭中舉借了七千五百萬鎊以上的新債。

1775年1月5,英國的期公債一共是一億二千四百九十九萬六千零八十六鎊一先令六又四分之一士。除去一大筆皇室費用的債務,無擔保的公債是四百一十五萬零二百三十六鎊三先令十一又八分之七士。上述兩者一共是一億二千九百一十四萬六千三百二十二鎊五先令六士。按照這樣計算,國家在十七年的和平年間所償還的債務,一共只有一千零四十一萬五千四百七十四鎊十六先令九又八分之七士。但是,國家並不是靠平時收入的節省來償還這少數公債的,而更多的是靠外來的款項來償還的。這些外來款項包括:三年來對土地稅每鎊增加一先令的稅款;東印度公司為佔領新的地區而向國家繳納的二百萬鎊賠償金;英格蘭銀行為更換特許狀而繳納的十一萬鎊;最近的戰爭所獲得的款項等。其中,最近的戰爭所獲得的款項就相當於負擔戰爭的費用,它包括以下幾項:

上述銀行、東印度公司以及土地稅增加所提供的數額,加上戰爭所獲的數額(包括查特姆伯爵和克爾克拉弗特推算的餘額),以及其他軍費的剩餘,必然會使外來款項的總額極大地超過五百萬鎊。所以在戰爭結束,如果用國家經常收入的節餘來償還公債的話,那麼每年平均下來還不到五十萬鎊。不過,在和平時期,減債基金因為下列因素而增加了。一是由於一部分公債的償還和一部分終生年金的期;二是利息率由百分之四降到百分之三。如果和平一直持續的話,那麼減債基金有可能每年都拿出一百萬鎊來償還公債,例如去年就償還了一百萬鎊。然而現實是,皇室費用的債務還未付清,我們又開始捲入新的戰爭。這次新戰爭中所舉借的新債數額,可能與國家平時收入的節餘所能償還的全部舊債數額一樣多。因此,也就不可能幻想由國家經常收入的節餘來償還所有的公債了。

有作者說,歐洲各債務國其是英國,其公債可以說是一種大資本。這個資本可以一步擴充套件商業和製造業、改良和開墾土地,從而取得比其他資本更好的效果。但是,這個作者忽視了下列一些情況,那就是原始債權人在貸款給政府之時,資本的質就已經為了收入,也就不再是用來維持生產,而是維持非生產了。並且,一般來說,政府在借款當年就把它消費完了,因此不可能再期待它能有什麼生產作用。當然,對於債權人來說,他們收到了和借出資本等值的公債年金,這年金不但可以償還他們的資本,使他們行更大規模的商業和貿易,而且還能使他們賣出年金,或以年金作擔保來借款。不過,他們新借入的資本,以屬於國家用來維持生產的;當這些新資本轉到國家公債債權人手裡時,對該國家來說它並不是新資本,只是用途的轉化而已。因此,對債權人來說,借給政府的資本是有所償的,而對國家來說,國家用以維持生產的資本從以的兩種成一種了。

如果政府採取用年度賦稅(未作借款擔保的)來支付必要費用的方式,那LSD法國戰利品收入法國俘虜賠償金麼人民的一部分收入就會從維持一種非生產為維持另一種非生產。人民支付的稅款,雖然大部分被消費在維持非生產上,但還是有一部分本來是可以由他們儲蓄起來作為資本維持生產的。國家透過這種方式支付必要費用,雖然不會對現存的資本用途造成損害,卻或多或少會阻礙新資本的一步積蓄。如果國家採取借債的方式來支付必要費用,那麼國家的一部分現有資本用途將會遭受損失,也就是說,以用以維持生產的部分資本,將會轉化用來維持非生產了。然而,這種情況下,國家徵收的賦稅比一種情況下要,人民的負擔也較,不過人民積蓄資本的能卻得到了提高。和一種情況相比,借債在相當程度上對現存資本的用途不利,卻不怎麼妨礙新資本的積蓄。雖然社會一般資本由於政府的隨意開支而遭受了損失,但是從人民的節約和勤勞中又得到了補償。

需要指出的是,借債的優只有在戰爭持續的時間內才能顯示。例如,戰爭費用如果能從當年徵收的賦稅中支付,那麼這種為戰爭而徵收的賦稅就不用繼續到下一年。這種情況下,人們積蓄資本的能在戰時雖小,但在平時卻很大。戰爭不一定會破舊資本的用途,但和平時期人們積蓄新資本的能一定會提高。在戰爭持續時,由於戰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人們都很厭煩戰爭。因此,政府為了要順應民意,不會將戰爭維持太久。所以,一般來說,戰爭總是會很結束。如所述,戰爭給人們帶來了繁重的負擔,如果沒有真實而確定的利益的話,人們是絕對不會主張戰爭的。所以,戰爭對人民積蓄能的損害是比較少見的,即使有這種損害,持續的時間也不會太久。而平時(不需要借債時),人們積蓄能很旺盛的時期卻很

債務的增加,會伴隨著賦稅的增加。於是,平時的賦稅制度對人們積蓄能的損害,和戰時差不多。目,英國每年的平時收入為一千萬鎊以上。如果各種賦稅既未被用來擔保借款,又管理得當的話,即使發生最慘烈的戰爭,國家也不需要舉借任何新債就可以支付戰爭的費用。然而,現在英國已經採取了不當的借債舉措,因此平時人們收入所承受的負擔和積蓄能所遭受的損害,與戰時不相上下了。

有一種說法認為,償還公債利息,就好像將右手上的東西給左手;所有的貨幣都沒有流出國家,只是國內某一階級的一部分收入轉移到了另一階級而已。國家並不會因此而更窮。這種說法完全是站在重商主義的角度上所說的。持這種說法的人還認為,全部公債都是來自本國人。這種說法也是不正確的,因為我國公債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荷蘭人和其他外國人的投資。就算全部公債都是來自本國,公債的弊端也不會因此消失。

無論是私人還是國家,土地和資本都是所有收入的兩個來源。無論資本是用於農業、製造業還是商業上,都是用來負擔生產工資的。這兩種收入屬於兩個不同的人群支:一是土地所有者;一是資本所有者或使用者。

土地所有者出於自利益的考慮,會經常從事其他各種改良,例如修理或建築佃戶的屋、建造和維持田莊的必要溝渠和圍牆,從而保證土地的良好狀。然而,當土地稅繁重、其他生活必需品稅也很繁重時,不僅地主的收入會減少,而且其收入的真實價值也會減少。於是,地主將沒有能璃谨行上述那些維持和改良,租地人也沒有能好好地耕作土地。最,由於地主越來越困難,國家的農業也就趨於荒廢了。

同樣,當本國的生活必需品稅繁重,資本所有者和使用者使用相同的資本,無法像在其他國家那樣購到那麼多的必需品和利品時,他們就會將資本轉移到其他國家。另外,如果大部分或全部的資本使用者由於賦稅的徵收而不斷受到稅務人員的煩擾,那麼他們同樣會打算移居他國。試想,一旦資本移走,那些依靠該資本支援的產業就將沒落,國家的商業和製造業也將趨於荒廢。

☆、第114章 論國家的收入(30)

如果將土地和資本所產生的大部分收入由其所有者手中移轉到國家的債權人手中,那麼不久也會產生土地荒蕪、資本外流的結果。雖然說國家債權人對於農業、製造業和商業的繁榮是有一定利害關係的,其中任何一個失敗或衰退都會使各種稅收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他應得的年金或利息,但是僅僅就國家債權人這個份來說,特定土地的良好狀、特定資本的良好經營,又是跟他是沒有任何直接利益的。作為國家債權人,他既不明也不會關注某一特定土地或資本。即使土地或產業荒廢了,他也不知或不關心,因為這不會對他造成什麼直接影響。

曾經採用過舉債制度的所有國家,現在都已逐漸衰弱了。義大利各共和國好像是最早採用這一方法的。例如,義大利各共和國中僅存的兩個獨立共和國———熱那亞和威尼斯,都是因為舉債而衰弱的。西班牙也採用了這種舉債制度。也許是由於稅制更為不明智吧,相對於義大利各共和國,它更加衰弱。十六世紀末以,也就是在英格蘭開始舉借公債一百年以,西班牙就已經負有沉重的債務。法國雖然自然資源豐富,但同樣承受著債務的負擔;荷蘭共和國的情況則與熱那亞和威尼斯差不多。所以說,英國又怎麼可能在採取舉債措施之不受損害呢?

的確,上述國家的稅制都比我國要差,但我們必須明的是,即使是最賢明的政府,在對所有適當納稅的對象徵收以,遇到急需要時也會採取不適當的措施。例如荷蘭,它的政府很賢明,然而有時也只能像西班牙那樣徵收一些不適當的稅收。的確,我國現行稅制使得各產業都自由地向上發展,因此,即使發生戰爭需要最大的耗費,平時每個人的積蓄,也足以彌補政府的不足而負擔這種費用。例如,最近這次戰爭,其費用可謂是英國曆來戰爭中最高的了。但這次戰爭結束,全國農業、商業和製造業還是和以一樣繁榮;維持各產業部門的資本,也還是和從一樣多。和平恢復之,農業有了更大的改,人民的財富和收入不斷增,國內各都市、各村落的租收入也不斷增加。消費以及生產的增加,又引起大部分舊稅,其是國產稅和關稅的收入逐年增加。在半世紀以,人們認為誰也無法承受的重擔,目的英國好像可以毫不費地負擔起來。但我們並不因為這樣而盲目自信,認為英國可以負擔任何重擔。因為當國家收入的負擔未減之時,英國又發生新的戰爭,那麼迫切的形可能會使英國的稅制,得像西班牙那樣繁重。

當公債增大到一定程度時,國家就不可能公地完全償還了。即使國家收入上的負擔完全解除了,那也是因為倒賬解除的,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假償還。

假償還,是指透過提高貨幣的名義價值的手段來償還債務。比如,按照依議會法令或國王佈告,將六士的銀幣或二十枚六士銀幣的名義價值提高為一先令或一鎊,那麼以借入二十先令或約四盎司銀的人,現在只須償還二十枚銀幣或略少於二盎斯的銀就可以償還債務了。若按此方法還債,英國約一億二千八百萬鎊的國債,就只需現幣六千四百萬鎊即可。實際上,在這種償還制度下,無論是國家債權人還是私人債權人,他們的每一鎊都損失了十先令。

在大多數情況下,國家的債權人,不但得不到利益,反而還會遭受一大筆損失。雖然說國家的債權人如果用同一方式向自己的債權人償還借款的話,多少可以彌補一些損失;然而,在多數國家,向政府提供貸款的人,大都是富人,他們一般都不會處在債務人的地位上。因此,這種損失並不能得到減。所以說,這種償還方法不但沒有使國家獲益,反而給私人財產造成了一種最普遍的損失。在大多數情況下,勤勞節儉的債權人將會吃虧,而懶惰費的債務人卻可以致富。於是,那些能使資本增值的人手中反而沒有了資本,而那些懶惰費的人手中卻有很多的資本。其實,如果國家可以像私人那樣在必要時宣佈破產,那麼無論是對債務人的名譽還是對債權人利益的損害都是最的。然而國家隱瞞倒賬的事實,採取這種償還方式,可謂是最愚昧的了。

無論古今,只要國家在有必要的時侯,它都會採用這種隱瞞的倒賬方法。

在第一次羅馬和迦太基戰爭結束時,羅馬人將阿斯(當時計算其他鑄幣的標準)的價值,從銅十二盎司,降低到銅二盎司。用這種方法,共和國就只要償還此債務的六分之一就可以了。依我們的想象,這麼巨大的倒賬一定會導致極大的混,然而當時什麼也沒有發生。這是因為,和其他所有關於鑄幣的法律一樣,該次貶值的法律也是由護民官提出、民會透過的。所以在當時,這項法律說不定還很得民心呢。和其他古代共和國一樣,在羅馬,窮人也是不斷地向富人或有權的人借債生活。富人或有權的人為了在每年選舉中獲得選票,經常會以極高的利息向窮人提供貸款。由於這些債務慢慢累積成為了債務人不能償付的鉅債,於是,債務人只能被迫投票選舉債權人推薦的候選人。雖然當時的法律嚴賄賂和收買,但在羅馬共和國晚期,貧窮市民的生活資料主要就來源於候選人提供的報酬和元老院不時發放的穀物。為了擺脫債權人的控制,貧人不斷要債權人放棄對他們的債權,或要制定新法案,即償還一部分債務就算清償。所以,將所有鑄幣價值降到其原值的六分之一的這種法律,正是一種最有利的新法案。在大多數情況下,富人或有權的人為了足人民的要,只好同意取消債務和制定新法案。當然,他們之所以同意,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們一般都是政府的主要領導者,也想借此來緩解國家的負擔。用這種方法償還債務,我國負擔的一億二千八百萬鎊的債務,就為二千一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鎊六先令八士了。在第二次羅馬和迦太基戰爭期間,羅馬人又對阿斯行了兩次貶值,一次是由銅二盎司減到一盎司,一次是由一盎司減到零點五盎司,相當於其原值的二十四分之一。羅馬的上述三次貨幣貶值如果是集中在一次行的話,那麼我國負擔的一億二千八百萬的債務,一下子就為五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鎊十六先令八士了。就算英國負債再多,這種方法也能使債務馬上得到清償。

其實,所有國家都曾採取過上述方法,使鑄幣的價值或銀量降到比原值低很多的狀。為了實現相同的目的,國家有時會採用其他效果相同的方法。

例如,在鑄幣中摻入大量的劣金,從而降低鑄幣的標準成。按照現行的法定標準,每一鎊銀幣只能摻入十八本尼威特劣金。如果摻入八盎司的話,一鎊或二十先令銀幣的價值,就和現在的六先令八士的價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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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國富論

作者:(英)亞當·斯密
型別:商業與經濟
完結:
時間:2017-08-10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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